六、不辦理接見只寄物,須為收容人三親等內血親及二親等內姻親者,並 按其編號之單雙號與日曆天之單雙號相同始能寄物。
六、不辦理接見只寄物,須為收容人三親等內血親級二親等內姻親者,並 按其編號之單雙號與日曆天之單雙號相同始能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