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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暨臺中少年觀護所宿舍管理要點 21
二十一、借用宿舍如由借用人自費修繕,應填具自費修繕宿舍申請單,送 總務科簽請所長批准後辦理。
民國 101 年 10 月 04 日修正
21
二十一、借用宿舍如由借用人自費修繕,應填具自費修繕宿舍申請單,送 總務科簽請所長批准後辦理。
民國 97 年 05 月 15 日訂定
21
二十一、借用宿舍如由借用人自費修繕,應填具自費修繕宿舍申請單,送 行政室簽請所長批准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