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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雲林第二監獄政風督導小組設置要點 8
八、本小組會議記錄及決議事項,應奉首長核定後實施,並函陳法務部備
    查。
民國 96 年 11 月 23 日訂定
8
八、本小組會議記錄及決議事項,應奉首長核定後實施,並函陳法務部備
    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