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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雲林第二監獄政風督導小組設置要點 7
七、本小組得邀請專家學者或社會人士,適時舉辦座談會。
民國 96 年 11 月 23 日訂定
7
七、本小組得邀請專家學者或社會人士,適時舉辦座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