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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雲林第二監獄政風督導小組設置要點 5
五、本小組每年召開會議一次,檢討本機關政風工作執行情形,並擬具體
    改進措施,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民國 96 年 11 月 23 日訂定
5
五、本小組每年召開會議一次,檢討本機關政風工作執行情形,並擬具體
    改進措施,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