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執行案件之利害關係人經當事人雙方同意或釋明有法律上利害關係, 而提出申請時,應經書記官或執行員初審有無正當理由,並報經行政 執行官核可。
三、經當事人雙方同意或釋明有法律上利害關係,而提出聲請時,應經執 行書記官審核有無正當理由,並報經行政執行官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