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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監所管理人員服勤應行注意事項 9
九、應本於愛心及耐心,和藹懇切之態度,施以公平合理之管教,不得有
    粗暴辱罵之行為。
民國 79 年 11 月 19 日修正
9
九、應本於愛心及耐心,和藹懇切之態度,施以公平合理之管教,不得有
    粗暴辱罵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