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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監所管理人員服勤應行注意事項 86
八十六、收容人出入監 (所)時,其攜帶之衣類物品,應檢查。
民國 79 年 11 月 19 日修正
86
八十六、收容人出入監 (所)時,其攜帶之衣類物品,應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