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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監所管理人員服勤應行注意事項 83
八十三、持有出入監所許可證出入監所,得通知有關人員帶領,如有可疑
        ,並得檢查其衣服及攜帶之物品。
民國 79 年 11 月 19 日修正
83
八十三、持有出入監所許可證出入監所,得通知有關人員帶領,如有可疑
        ,並得檢查其衣服及攜帶之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