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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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監所管理人員服勤應行注意事項 136
一三六、運動中如發生左列情事,應制止之。 (一)嬉笑、喧嘩。 (二)聚集、爭鬥。 (三)任意歌唱、演講。 (四)以手語或暗號傳遞消息。 (五)撿拾或拋棄物品。
民國 79 年 11 月 19 日修正
136
一三六、運動中如發生左列情事,應制止之。 (一)嬉笑、喧嘩。 (二)聚集、爭鬥。 (三)任意歌唱、演講。 (四)以手語或暗號傳遞消息。 (五)撿拾或拋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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