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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監所管理人員服勤應行注意事項 121
一二一、執勤時應隨帶醫療急救箱,並隨時注意安全。
民國 79 年 11 月 19 日修正
121
一二一、執勤時應隨帶醫療急救箱,並隨時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