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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矯正機關配合辦理遠距訊問注意事項 6
六、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遠距訊問過程矯正機關不實施錄音及錄影。
民國 93 年 03 月 23 日訂定
6
六、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遠距訊問過程矯正機關不實施錄音及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