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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妨害風化罪受刑人強制診療實施要點 1
一、為加強對妨害風化罪受刑人之診斷與治療,特訂定本要點。
民國 87 年 04 月 28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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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加強對妨害風化罪受刑人之診斷與治療,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