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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資訊應用系統開發維護安全管理規範 1
一、目的
    為確保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系統安全與正常運作,特訂定本管理
    規範以為依循。
民國 97 年 03 月 03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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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確保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系統安全與正常運作,特訂定本管理
    規範以為依循。
民國 96 年 03 月 13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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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確保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資訊應用系統之安全及正常運作,特
    訂定本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