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執勤記事簿由每日執勤人員記載服勤時之安全狀況、交接事項或其他 建議事項。由值勤人員於週一上午十時前將值勤記事簿送政風室轉陳 分署長核閱。
八、執勤記事簿由每班執勤人員記載服勤時之安全狀況、交接事項或其他 建議事項。每日上班時間,早班執勤人員接班後將執勤記事簿送政風 室轉陳分署長核閱。
八、值班登記簿由每班執勤人員記載服勤時之安全狀況、交接事項或其他 建議事項。每日上班時間,中班執勤人員接班後將執勤記事簿、巡邏 鐘送政風室查核,每週彙呈 處長核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