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門禁管制: (一)大門、側門及內側門 大門:每日七時起至二十一時開啟。 側門:視情況機動開關。 內側門:上班時間,七時開啟至分案室及檔案室人員離去後隨時關 閉。 (二)鐵捲門 上午七時將三處鐵捲門開啟,於最後一次巡邏時則將機電室旁及書 記官室(六)旁之鐵捲門關閉,書記官室(一)旁之鐵捲門於勤務 結束前關閉。
七、門禁管制: (一)大門及側門 大門:視情況機動開關。 側門:上班時間:7 時 30 分起至 18 時 30 分止開啟側門;其餘 時段均應關閉予以管制。 (二)鐵捲門 上午 7 時 30 分將三處鐵捲門開啟,下午 19 時則將機電室旁及 書記官室(六)旁之鐵捲門關閉,書記官室(一)旁之鐵捲門則待 本分署所有員工離去後隨時關閉。
七、門禁管制: (一)大門及側門 大門:視情況機動開關。 側門:上班時間:7 時 30 分起至 18 時 30 分止開啟側門;其餘 時段均應關閉予以管制。 (二)鐵捲門 上午 7 時 30 分將三處鐵捲門開啟,下午 19 時則將機電室旁及 書記官室(六)旁之鐵捲門關閉,書記官室(一)旁之鐵捲門則待 本處所有員工離去後隨時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