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適用範圍 本部資訊安全文件之訂定、修正、下達、函頒、停止適用、登錄、公 告、保存與銷毀。
二、適用範圍 本部 ISMS 文件之製作訂定、修正、下達、函頒、停止適用、登錄、 公告、保存與銷毀。
二、適用範圍 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ISMS 文件之製作、訂定、修正、下達、函 頒、停止適用、登錄、公告、保存與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