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全國安全防護工作會報設置要點 3
三、本會報置委員二十二人,除召集人為當然委員外,由內政部、外交部
    、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農業部、文
    化部、數位發展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大陸
    委員會之機關副首長,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法務部調查局、法務部
    廉政署、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內政部警政署、內
    政部移民署之機關首長兼任之。
    本會報得視議題需要,邀請未列本會報之機關副首長出席。
民國 108 年 12 月 11 日修正
3
三、本會報置委員二十一人,除召集人為當然委員外,由內政部、外交部
    、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科技部、文
    化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大陸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機關副首
    長,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法務部調查局、法務部廉政署、國防部政
    治作戰局、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移民署之機關
    首長兼任之。
    本會報得視議題需要,邀請未列本會報之機關副首長出席。
民國 108 年 02 月 20 日修正
3
三、本會報置委員二十一人,除召集人為當然委員外,由內政部、外交部
    、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科技部、文
    化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大陸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機關副首
    長,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法務部調查局、法務部廉政署、國防部政
    治作戰局、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移民署之機關
    首長兼任之。
    本會報得視議題需要,邀請未列本會報之機關副首長出席。
民國 104 年 10 月 30 日修正
3
三、本會報置委員二十人,除召集人為當然委員外,由內政部、外交部、
    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科技部、國家
    發展委員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海岸巡
    防署等機關副首長,及法務部調查局、法務部廉政署、國防部政治作
    戰局、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移民署等機關首長
    兼任之。
    本會報得視議題需要,邀請未列本會報之機關副首長出席。
民國 103 年 11 月 27 日修正
3
三、本會報置委員二十人,除召集人為當然委員外,由內政部、外交部、
    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科技部、國家
    發展委員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海岸巡
    防署等機關副首長,及法務部調查局、法務部廉政署、國防部政治作
    戰局、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等
    機關首長兼任之。
    本會報得視議題需要,邀請未列本會報之機關副首長出席。
民國 101 年 07 月 13 日修正
3
三、本會報置委員十八人至二十人,由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
    、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行政院國
    家科學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行
    政院海岸巡防署等機關副首長,及法務部調查局、法務部廉政署、國
    防部總政治作戰局、國防部憲兵司令部、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入出
    國及移民署等機關首長兼任之。
    本會報得視議題需要,邀請未列本會報之機關副首長出席。
民國 100 年 04 月 06 日修正
3
三、本會報置委員十八人至二十人,由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
    、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行政院國
    家科學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行
    政院海岸巡防署等機關副首長,及法務部調查局、國防部總政治作戰
    局、國防部憲兵司令部、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等機
    關首長兼任之。
    本會報得視議題需要,邀請未列本會報之機關副首長出席。
民國 96 年 10 月 02 日修正
3
三、本會報置委員十八人至二十人,由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
    、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行政院國
    家科學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行
    政院海岸巡防署等機關副首長,及法務部調查局、國防部參謀本部情
    報參謀次長室、國防部憲兵司令部、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入出國及
    移民署等機關首長兼任之。
    本會報得視議題需要,邀請未列本會報之機關副首長出席。
民國 94 年 12 月 12 日修正
3
三、本會報置委員十七人至二十人,由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
    、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行政院國
    家科學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行
    政院海岸巡防署等部會政務副首長,及法務部調查局、國防部總政治
    作戰局、內政部警政署、憲兵司令部等機關首長兼任之。
    本會報得視議題需要,邀請未列本會報之部、會、行、處、局、署、
    院政務副首長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