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教誨志工暨社會志工入監輔導應行注意事項 11
十一、女性輔導人員衣著勿暴露花俏,力求端莊,盡可能著長褲,並應避
      免與收容人肢體接觸。
民國 95 年 10 月 24 日訂定
11
十一、女性輔導人員衣著勿暴露花俏,力求端莊,盡可能著長褲,並應避
      免與收容人肢體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