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9:19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作業要點 11
十一、申請人申請閱覽政府資訊,每次時間以二小時為原則,有正當理由 者,得延長之。
民國 95 年 10 月 11 日訂定
11
十一、申請人申請閱覽政府資訊,每次時間以二小時為原則,有正當理由 者,得延長之。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