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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送入藥物注意事項 2
二、目的:為提供收容人完整醫療照護,落實藥物控管,並杜絕違禁物品
    流入,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民國 100 年 03 月 04 日修正
2
二、目的:為提供收容人完整醫療照護,落實藥物控管,並杜絕違禁物品
    流入,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民國 95 年 09 月 21 日訂定
1
一、為提供收容人完整醫療照護並有效管控藥物使用兼顧杜絕違禁品流入
    ,特訂定本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