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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板橋行政執行處未結案件加強清理方案 6
六、役男每月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 20 小時,加班每滿 2  小時得換算 1
    小時榮譽假。
民國 95 年 08 月 23 日修正
6
六、役男每月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 20 小時,加班每滿 2  小時得換算 1
    小時榮譽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