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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板橋行政執行處未結案件加強清理方案 1
一、為有效控管未結案件,避免案件久懸不結,致未結案件持續增加,特
    訂定本加強清理方案。
民國 95 年 08 月 23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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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有效控管未結案件,避免案件久懸不結,致未結案件持續增加,特
    訂定本加強清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