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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圖書室圖書資料借閱及使用要點 8
八、借閱之圖書資料,不得有圈點、污染、批註、折角、割剪或其他毀損
    之行為。
民國 95 年 06 月 12 日訂定
8
八、借閱之圖書資料,不得有圈點、污染、批註、折角、割剪或其他毀損
    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