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便利本部與所屬及臺北地區司法機關編制 內人員使用「圖書室」(以下簡稱本室),特訂定本要點。
一、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便利本部與所屬及臺北地區司法機關編制 內人員使用「中外法規資料室」(以下簡稱本資料室),特訂定本要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