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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與檢察機關辦理飛航事故調查協調聯繫作業要點 1
一、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以下簡稱飛安會)與檢察機關間,為調查飛航
    事故與偵查刑事犯罪,建立協調聯繫作業機制,特訂定本要點。
民國 94 年 12 月 29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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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 (以下簡稱飛安會) 與檢察機關間,為調查飛
    航事故與偵查刑事犯罪,建立協調聯繫作業機制,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