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06 11:23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電腦教室申請使用程序及管理注意事項 1
一、訂定目的: 法務部 (以下簡稱本部) 為有效利用、管理及維護第二辦公室地下一 樓之電腦教室 (以下稱電腦教室) ,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