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對於教學材料及機具等,應由專人管理並設簿登記,使用完畢後清點 回收。實習成品及剩餘廢料應依相關規定控管或銷毀,避免參訓學生 私藏,因而滋生不法情事。訓綀期間應落實對參訓學生之考核,如有 違規或學習成績不佳等情形,應會同班級管教人員簽報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