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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矯正機關設置補習學校分校實施要點 17
十七、分校各級人員工作補助費比照一般國民中學、高級進修補習學校教
      師鐘點費支領標準 (如附表) 。專任教師兼任行政主管如符合「全
      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四」之 (二) 規定,得就主管職務加給
      或工作補助費二者擇一支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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