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辦理收容人技能訓練實施要點 24
二十四、收封前徹底檢查技訓場之水電開關及門窗。
民國 98 年 09 月 10 日修正
24
二十四、收封前徹底檢查技訓場之水電開關及門窗。
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訂定
24
二十四、收封前徹底檢查技訓場之水電開關及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