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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及戒治所收容人疾病醫治及處置管理要點 1
一、為有效運用醫療資源,並管制診療人數以防止因不當看診而造成醫藥
    浪費,特訂定本要點。
民國 94 年 09 月 0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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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有效運用醫療資源,並管制診療人數以防止因不當看診而造成醫藥
    浪費,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