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南投看守所員工眷屬借宿招待所管理規則 8
八、借宿人員應保持整潔,嚴禁污損、亂拋棄垃圾,確實維持衛生。
民國 94 年 08 月 26 日訂定
8
八、借宿人員應保持整潔,嚴禁污損、亂拋棄垃圾,確實維持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