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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科技設備監控實施辦法 第 16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三十一日修正之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十四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零七年五月二
十五日施行。
民國 105 年 05 月 31 日修正
第 16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三十一日修正之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民國 101 年 01 月 05 日修正
第 16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民國 94 年 08 月 03 日訂定
第 16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五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