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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辦理「技能訓練所強制工作受處分人處遇細部實施內容計畫」注意事項 2
二、實施時間:
    自民國 90 年 11 月 1  日起正式辦理。
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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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實施時間:
    自民國 90 年 11 月 1  日起正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