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技能訓練授課及兼課鐘點費發給注意事項 7
七、內聘兼課鐘點費,或因增辦新職類訓練所外聘職業訓練師資之鐘點費
    ,由本所作業基金項下支應。
民國 95 年 12 月 28 日修正
7
七、內聘兼課鐘點費,或因增辦新職類訓練所外聘職業訓練師資之鐘點費
    ,由本所作業基金項下支應。
民國 94 年 07 月 05 日訂定
7
七、內聘兼課鐘點費,或因增辦新職類訓練所外聘職業訓練師資之鐘點費
    ,由本所作業基今項下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