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補助辦理法律宣導及法律服務等司法保護業務作業要點 1
一、目的: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為結合政府及民間力量推展法律宣導
    、法律服務及毒品防制基金等司法保護業務,達成刑事政策維護社會
    安全、預防犯罪及保障人民權益之目標,並提升補助業務效益,有效
    配置有限資源。
民國 108 年 07 月 23 日修正
1
一、目的: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為結合政府及民間力量推展法律宣導
    、法律服務及毒品防制基金等司法保護業務,達成刑事政策維護社會
    安全、預防犯罪及保障人民權益之目標,並提升補助業務效益,有效
    配置有限資源。
民國 94 年 07 月 07 日訂定
1
一、目的:法務部 (以下簡稱本部) 為結合民間力量推展法律宣導及法律
    服務等司法保護業務,達成刑事政策維護社會安全、預防犯罪及保障
    人民權益之目標,並提升補助業務效益,有效配置有限資源,特依據
    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 (捐) 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第
    三點規定,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