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受刑人因特殊原因者,得經管教小組個案討論並做成紀錄,交付累 進處遇審查會審核及監務 委員會通過後,適度調整其處遇。
十八、受刑人因特殊原因者,得於不違反相關法令規範下,經管教小組個 案討論並做成紀錄,交付累進處遇審查會審核及監務委員會通過後 ,適度調整其處遇。
18. 受刑人因特殊原因者,得於不違反相關法令規範下,經管教小組討論 決議,提經累進處遇審查會及監務委員會議通過後,適度調整其處遇 。
28. 受刑人因特殊原因者,得於不違反相關法令規範下,經管教小組討論 決議,提經累進處遇審查會及監務委員會議通過後,適度調整其處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