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少年犯之處遇: (一)適用新法少年受刑人依舊法標準起分、進分,但依新法撤銷假釋者 除外。 (二)應執行之刑期中分別適用成年犯及少年犯二種罪質者,依成年犯規 定累進處遇,但得衡酌上述 犯別所占比例,參酌第八條之精神定其進分標準。 (三)少年受刑人教化分數依起分標準參考表提高起分一‧○分。
十三、少年犯之處遇: (一)適用新法少年受刑人依舊法標準起分、進分,但依新法撤銷假釋 者除外。 (二)應執行之刑期中分別適用成年犯及少年犯二種罪質者,依成年犯 規定累進處遇,但得衡酌上述犯別所占比例,參酌第十一條之精 神定其進分標準。 (三)少年受刑人教化分數依起分標準參考表提高起分一.○ 分。
13. 少年犯之處遇: (1) 適用新法少年受刑人依舊法標準起分、進分,但依新法撤銷假釋者 除外。 (2) 應執行之刑期中分別適用成年犯及少年犯 2 種罪質者,依成年犯 規定累進處遇。 (3) 少年受刑人教化分數依標準起分參考表提高起分 1.0 分。
22. 適用新法少年受刑人,除新法撤銷假釋少年受刑人外,依舊法標準起 分進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