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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南投看守所緊急事件應變處理要點 1
一、本所為加強為民服務,凝聚各科室向心力,妥善處理緊急事件,特訂
    定本要點。
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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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所為加強為民服務,凝聚各科室向心力,妥善處理緊急事件,特訂
    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