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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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看守所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 10
十、人民陳情案件有保密之必要者,受理機關應予保留。
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訂定
10
十、人民陳情案件有保密之必要者,受理機關應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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