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謊人員於受理委託後應即排定測謊日期並通知原委託機關,由原委託機 關通知受測人前往指定地點接受測謊。 測謊人員於實施測謊前後,得與觀護人、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執行人員交 換意見,並就受測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
專家、測謊機關 (構) 於受理囑託後應即排定測謊日期並通知原囑託機關 ,由原囑託機關通知受測人前往指定地點接受測謊。 專家、測謊機關 (構) 實施測謊時,得會同觀護人或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 人員進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