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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彰化少年輔育院辦理學生就業輔導工作注意事項 2
貳、目標:
    為強化本院學生就業輔導工作,幫助學生取得就業資訊與瞭解就業市
    場概況,期使學生出院後順利謀職就業,重新適應社會生活,預防再
    犯。
民國 100 年 01 月 24 日修正
2
貳、目標:
    為強化本院學生就業輔導工作,幫助學生取得就業資訊與瞭解就業市
    場概況,期使學生出院後順利謀職就業,重新適應社會生活,預防再
    犯。
民國 94 年 05 月 18 日訂定
2
貳、目標:
    為強化本院學生就業輔導工作,幫助學生取得就業資訊與瞭解就業市
    場概況,期使學生出院後順利謀職就業,重新適應社會生活,預防再
    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