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南投看守所值日官值勤注意要點 8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民國 94 年 06 月 01 日訂定
8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