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臺灣南投看守所衛生科藥品使用管理要點 6
六、宣導收容人舍房不得持有處方藥品,嚴防收容人私藏囤積藥品,違者 依規定懲處。
民國 94 年 06 月 01 日訂定
6
六、宣導收容人舍房不得持有處方藥品,嚴防收容人私藏囤積藥品,違者 依規定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