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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南投看守所大門勤務補充注意事項 3
三、隨時注意門外動態,電動鐵門外之嘉和一路人行道,禁止停放車輛。
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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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隨時注意門外動態,電動鐵門外之嘉和一路人行道,禁止停放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