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0:18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南投看守所值勤禁見舍勤務補充注意事項 6
六、出庭還押時間,嚴禁交談,值勤人員實施檢身,同案收容人應分別提
    帶。
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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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出庭還押時間,嚴禁交談,值勤人員實施檢身,同案收容人應分別提
    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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