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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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臺灣南投看守所值勤禁見舍勤務補充注意事項 4
四、同案及涉及案件相關者,不得配入同房、隔壁房,以防止傳遞刑案訊 息。
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訂定
4
四、同案及涉及案件相關者,不得配入同房、隔壁房,以防止傳遞刑案訊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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