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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檔案管理實施要點 8
捌、其他
    本要點經陳所長核可後,提所務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民國 94 年 05 月 10 日訂定
8
捌、其他
    本要點經陳所長核可後,提所務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
    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