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10:18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金門監獄預約接見實施要點 5
五、預約接見時段:週一至週五上午時段區分為 8  時 30 分、9 時 30
    分、10  時 30 分;下午時段區分為 13 時 30 分、14  時 30 分、
    15  時 30 分。
民國 101 年 12 月 11 日修正
5
五、預約接見時段:週一至週五上午時段區分為 8  時 30 分、9 時 30
    分、10  時 30 分;下午時段區分為 13 時 30 分、14  時 30 分、
    15  時 30 分。
民國 100 年 02 月 16 日修正
6
六、開放預約時段:
    週一至週五,上午時段:八時三十分、九時三十分、十時三十分
    下午時段:十三時三十分、十四時三十分、十五時三十分
民國 94 年 09 月 28 日修正
6
六、開放預約時段:週一至週五,上午時段:八時三十分、九時三十分、
                                        十時三十分
                              下午時段:十三時三十分、十四時三十
                                        分、十五時三十分
民國 94 年 04 月 25 日訂定
6
六、開放預約時段:週一至週五,上午時段:八時三十分、九時三十分、
                                        十時三十分
                              下午時段:十三時三十分、十四時三十
                                        分、十五時三十分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