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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中央門進出注意事項 7
七、為確保戒護區之淨化,政風人員及值班科員負有督導之責,得隨時督
    促中央門實施人、身、物品安全之檢查。
民國 94 年 09 月 14 日修正
7
七、為確保戒護區之淨化,政風人員及值班科員負有督導之責,得隨時督
    促中央門實施人、身、物品安全之檢查。
民國 94 年 04 月 11 日修正
7
七、為確保戒護區之淨化,政風人員及值班科員負有督導之責,得隨時督
    促中央門實施人、身、物品安全之檢查。